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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康多倍宝(典藏版)重大疾病保险
  • 销售渠道

    中介渠道

  • 投保年龄

    投保人≥18周岁,被保人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含)

  • 保险期限

    终身

  • 交费方式

    一次性交付、年交(5、10、15、20年交)。最低基本保额5万元,以1万元为单位递增。

产品特色

疾病广覆盖 保障至终身

疾病广覆盖 保障至终身

重疾新分组 关爱更贴心

重疾新分组 关爱更贴心

可选责任佳 投保人豁免

可选责任佳 投保人豁免

投保年龄广 关爱佑全家

投保年龄广 关爱佑全家

投保规则

计划构成:君康多倍宝(典藏版)重大疾病保险

投保年龄:投保人≥18周岁,被保人出生满28天至60周岁(含)

交费方式:一次性交付、年交(5、10、15、20年交)。最低基本保额5万元,以1万元为单位递增。

保险期限:终身

演示案例

30岁的康女士,事业处在快速上升阶段

  • 30岁
  • 20年交
  • 年交保费12300元
30岁的康女士,事业处在快速上升阶段,平时工作节奏紧张。康女士具有较强的健康保障意识,希望在事业打拼的过程中,为自己筹划一份保障全面的健康险,多方比较下,为自己投保了《君康多倍宝(典藏版)重大疾病保险》,不含可选责任,基本保险金额50万元,20年交,年交保费12300元。

重要提示:
1、上述利益演示仅演示《君康多倍宝(典藏版)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多倍宝典藏版”)产品的相关利益与保障;
2、上述利益演示中“轻度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全残保险金”“身故保险金”为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且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后发生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身故、全残或达到疾病终末期的数值;如因非意外伤害的原因且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内发生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身故、全残或达到疾病终末期,本公司无息退还累计已交保险费;
3、如果被保险人由于同一疾病原因或在同一事故导致其发生合同所指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仅按一种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给付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申请理赔时所患疾病同时符合本合同所指的轻度疾病定义、中度疾病定义、重大疾病定义中的多种疾病,本公司仅承担给付保险金额最高的保险责任,不承担其他保险金给付责任,上述每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的间隔须至少为180日;
4、上述利益演示中“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5次为限,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
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该重大疾病所属组别的保险责任及轻度疾病保险金、中度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的保险责任均终止,且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保单现金价值降为零;
5、上述利益演示中“轻度疾病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三次为限,每种轻度疾病只给付一次轻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轻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6、上述利益演示中“中度疾病保险金”的给付累计以两次为限,每种中度疾病只给付一次中度疾病保险金,给付后该种中度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
7、因意外伤害原因或于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90日后,若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或投保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轻度疾病/中度疾病/重大疾病/身故/全残/达到疾病终末期,我们将豁免合同自确诊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均继续有效;
8、上述利益演示中“重大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全残保险金”与“身故保险金”四者不可兼得,即若本公司给付其中任何一项保险金,则其余三项保险金将不再给付;
9、上述利益演示中所列各项数值均以被保险人的周岁年龄计算所得,若设定的被保险人年龄与实际年龄不同,对应的各项数据会有所不同;
10、上述利益演示中数值为保单年度末的数值,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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