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原银保监会制定并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共八项基本权利。
今天,小君带您走进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益”之知情权、依法求偿权和受教育权。
金融八项权益之知情权
“虚假宣传都不要,风险提示要趁早。产品条款仔细看,夸大收益要不了。”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典型案例:
陈大爷想购买保险,但是对保险专业名词比较陌生,担心买到不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销售人员耐心地向陈大爷讲解清楚保险责任、免除责任、缴费期间、保险期间等信息,并提醒陈大爷关注犹豫期权益、退保损失、分红不确定等风险,充分保障陈大爷的知情权。
金融八项权益之依法求偿权
“自身权益要保护,依法求偿效更高。调解仲裁多渠道,理性维权是正道。”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典型案例:
王阿姨于2023年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最近因发生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紧张。王阿姨想起自己曾经买的保险,并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经过核查发现王阿姨多年前投保的另一份保险也属于保险责任可以理赔,于是联系王阿姨准备好理赔资料后快速审核并完成赔付,充分保障了王阿姨的依法求偿权。
金融八项权益之受教育权
“金融教育不可少,消保知识忘不了。风险防范意识强,非法金融骗不到。”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典型案例:
李奶奶近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某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可赠送给李奶奶一份百万保额的健康保险,办理方式也很简单,只要提供李奶奶名下一张银行账号和短信验证码就可立即办理。李奶奶立即挂断电话,并马上拨打该保险公司的官方客服电话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得知为诈骗电话后,李奶奶立即将该陌生号码拉进黑名单。原来,李奶奶在参加保险公司开展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时,学习了金融消保知识,“陌生电话要警惕”“个人信息要保护”等风险提示早就深深地刻在李奶奶的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