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谨防“非法荐股” “套路贷”

2024-09-25 浏览量:

什么是“非法荐股”“套路贷”

“非法荐股”是指无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其中重点是“无资格”和“有偿”。“无资格”指的是没有证券从业资格,特别是投资顾问从业资格;“有偿”指的是这些机构和个人,通过推荐股票收取一定的咨询费用。

“套路贷”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荐股”“套路贷”的主要手法和危害

“非法荐股”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微博、论坛、股吧、QQ等,以“推荐黑马”“专家一对一指导”“无收益不收费”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招揽会员或者客户,引诱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的人,以传授炒股经验、培训炒股技巧为名,向投资者非法荐股,并以各种名目收取高额服务费。有一些不法分子以“荐股”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指挥投资者同时买卖股票,涉嫌操纵市场,或者诱骗投资者参与现货交易或境外期货交易,牟取非法利益。

“套路贷”以无抵押、放款快、低利息等为诱饵,招揽他人前来借贷,然后以“砍头息”“保证金”“服务费”等方式诱骗受害者签下实际利息虚高、违约条款不利的借贷合同。同时,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偿还贷款时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介绍其他公司或个人与受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最后,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不管是“非法荐股”还是“套路贷”,不仅会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环境,更会危害广大民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如何防范“非法荐股”“套路贷”

防范“非法荐股”,“套路贷”主要把好“入口”和“出口”两道防线。

“入口”是指“信息来源”,投资者在接到陌生人主动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通信和聊天工具与自己联系,推销荐股服务时,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不可轻信对方,“多问、多想、多学”增强自身辨别能力,保持对“无需征信”“当日放款”等虚假广告特征的警惕,增强对非法金融广告的识别能力。

“出口”是指“资金出口”,不要轻易听从股票推荐,特别是那些附带兜售“会员服务”“咨询服务”的行为,做到轻易不转账,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同时,更要增强金融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认真了解借款合同条款内容,对附加性内容要一并注意,将合同、转账、还款凭证等证据及时留存。

总而言之,回归理性消费,克服不良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警惕过度消费引发资金断流,而陷入“套路贷”“非法荐股”等圈套,如不幸遭遇“套路贷”“非法荐股”等,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帮助。

供稿单位:君康人寿镇江中心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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