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君康人寿”),是一家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人寿保险公司,注册资本62.5亿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公司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黑龙江等地区设立了多家分公司,并拥有保险经纪、保险代理子公司。截至 2018 年底,君康人寿总资产突破1000亿元,君康人寿净资产超过104亿元,君康人寿2018年规模保费达到487亿元,市场排名位居第16位,经营业绩创下历史新高。 以案说险|诚信投保勿隐瞒,如实告知保权益_君康人寿官网_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案说险|诚信投保勿隐瞒,如实告知保权益

2024-05-23 浏览量:

我国《保险法》第五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诚信投保是保险行业的基本原则,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基础。在投保过程中,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个人的健康状况、职业风险等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准确评估风险并提供合适的保险保障。

今天,我们通过两个真实的案例,带大家一起深入了解诚信投保以及如实告知的重要性。


案例一:

2019年,浙江省嘉兴市居民左某为其妻子王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重疾保险,保额25万元。2021年3月,王某在医院进行了开胸的二尖瓣机械瓣膜置换术,前来申请重疾理赔。

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王某投保前已明确诊断重度二尖瓣狭窄、心律失常、房性早搏、室性早搏等疾病,因此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保费。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过程中查明,被保险人王某于2004年11月就曾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风湿性心脏病、重度二尖瓣狭窄”。2017年6月又因心脏病到某医院治疗,诊断为“心律失常、心包积液、肺部结节”等。且该保险公司的投保书告知事项中已明确询问“是否有高血压病、冠心病...心脏瓣膜疾病(狭窄、关闭不全、畸形)...心包炎、心律失常...等?”,左某及王某在投保时均回答“否”。因此,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维持保险公司原结论。


案例二:

王某因与某人寿保险公司存在保险合同纠纷,不服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王某称对其患甲状腺结节不知情,原审法院认定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没有事实依据;原审判决未展现质证保险公司在销售人身保险合同过程中的同步录音录像,该录音录像可以证明其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请求撤销原判并依法改判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王某在2018年11月的体检报告中载明其患有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待查等异常情况,该体检报告已通过电子方式向其送达,王某称对自身患有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待查等情况不知情,不符合常理。且王某作为保险公司业务人员,向他人销售过多起同款保险合同,案涉保险合同亦为其本人自保件,其作为投保人在投保时,知晓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及不如实告知可能导致的后果,故对王某的再审申请理由,不予采信,最终驳回了王某的再审申请。


案例分析:

在以上案例中,均因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而导致了理赔失败。这充分说明了诚信投保如实告知的重要性。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如实告知个人的健康状况、职业风险等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准确评估风险。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或误导保险公司,一旦出险,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甚至解除保险合同。

此外,诚信投保也有助于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如果投保人普遍存在隐瞒风险的情况,那么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和定价机制将受到严重影响,从而导致保险市场的不稳定。因此,诚信投保对于保障整个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案例启示:

康康:为什么要进行健康告知?

君君:绝大部分保险理赔纠纷都与健康告知相关。投保时是否做到如实告知,和后续能否顺利理赔密切相关。这一点不仅是诚信、公平的问题,而是法律规定哦。

康康:怎么做到如实告知呢?

君君:对于健康告知页面询问的问题都应如实告知。如果健康告知提示“被保人是否/曾患有XX疾病”,需如实告知。


君君和康康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定要履行最大诚信原则,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这样才能保证保险合同的效力,更好地享受保险保障,另外还要做到:

1、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及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

2、投保时,如实告知个人的健康状况、职业风险等信息,不要隐瞒或误导保险公司。

3、理赔过程中,提供真实、完整的理赔材料,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工作。

供稿单位:君康人寿浙江分公司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