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活动举报途径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公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中国人民银行举报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举报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邮政编码:100033


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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