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金融知识普及月之:学习反洗钱知识 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学习反洗钱知识 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018“金融知识普及月 金融知识进万家”暨“提升金融素养 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系统专题

什么是洗钱?

洗钱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主要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主要包括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换财产形式、协助转移资金或汇往境外等。


什么是洗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将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行为被判定为洗钱犯罪。


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哪个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的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制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章,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及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调查可疑交易,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


洗钱离我们有多远?

案例1:非法买卖银行卡案例

姜某找到黄某,说急需一批银行卡账户。于是黄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批未实名认证的电话号码,以每套(银行卡、U盾)人民币80至100元的价格组织某乡镇的农民集体前往银行机构办理银行卡。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开户业务时发现异常,拒绝其开户申请,立即上报当地人民银行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一举捣毁了包括姜某在内的诈骗团伙,涉案近千万。本案中,犯罪分子通过使用农民开立的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存取和转账,清洗诈骗所得。

案例2 毒品洗钱案例

周某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供毒贩余某等人存取资金使用,同时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办理定期存款,以自己的名义为其购买门市、住房及车辆等,使余某等人的非法所得合法化,合计清洗毒资270万元人民币。法院判处周某犯洗钱罪。


我们如何防范被洗钱

1.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机构自身负责。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更安全。

2.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身份识别

★办理业务时,请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如实填写身份信息

★配合进行身份确认,保证资金安全

★回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合理的提问

3.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

★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4.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5.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6.远离网络洗钱

近年来破获的网上银行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给予大家警示: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上银行、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落入骗局。


发现洗钱线索,我们该怎么办?

为了发挥社会公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的力量与洗钱犯罪作斗争,保护单位和个人举报洗钱活动的合法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特别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同时规定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公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中国人民银行举报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

举报信箱: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举报信封上注明“举报”字样);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邮政编码:100033


2018-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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